举报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环保局奖励50元话费

发布时间:2016-12-12 08:11:04

若你在路上遇见一辆冒黑烟的车辆,请尽快拍摄视频取证,因为举报给有关部门后,将获得50元的手机话费充值!

日前,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出台了对举报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实行奖励的新规定,对经查实冒黑烟行驶的车辆,市环境保护局按50元每车的标准,将奖励金以手机话费充值的形式发放给举报人。

路遇车辆行驶冒黑烟赶紧录下视频

按照规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对在我市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道路上正常行驶时排放黑烟的车辆进行举报。

举报人对车辆行驶冒黑烟的情况录制视频资料,视频内容应能清晰体现被举报车辆冒黑烟状况、车牌号码、车牌底色、拍摄时间、拍摄路段及其参照物。

举报人在拍摄当日将举报资料发送到“重庆市冒黑烟车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举报人对视频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对视频等资料内容进行人为修改。

经查实冒黑烟行驶的车辆环保部门给你充50元话费

市环境保护局在接到举报后,移交至属地环保部门审核,并转属地公安交管部门。

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对被举报车辆进行核查,对核查属实的冒黑烟车辆,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罚结果反馈市环境保护局。

举报人应正确提供姓名和手机号码。对经查实冒黑烟行驶的车辆,市环境保护局按50元每车的标准,将奖励金以手机话费充值的形式发放给举报人。

当日多人举报同一辆冒黑烟车辆的,按接到举报的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在处理期间被重复举报的冒黑烟车辆,不在奖励范围。


官方微博

影像重庆

Image Chongqing

播动山城

Sowing dynamic mountain

关于我们

©2019 重庆时间

重庆掌闻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渝ICP备14009364号-6

渝ICP备14009364号-7

渝ICP备14009364号-8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1069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1118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229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

(渝)字第00477号

12377

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