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忙坏店主 驾车时搞促销惹祸上身

发布时间:2016-11-13 22:01:29

来自渝北区交巡警消息:11月9日,渝北区统景镇网店店主小刘边驾车边用手机搞网络促销,没想到因驾车分神引发严重交通事故,车毁人伤,小刘后悔不已。

当天下午,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渝北区石统路发生的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受轻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灰色长城越野车与一辆黑色宝马车相撞,两车车头严重损毁,长城越野车前排两个安全气囊弹出。

这起事故非常严重,造成的损失高达9万余元。在距离事故车辆几米远位置,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正在用纸巾擦拭额头伤口的血迹。原来,他就是长城越野车驾驶员刘某。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呼吸酒精测试和吸毒检测,排除了该驾驶员酒后驾车和毒驾的嫌疑。

说起事故的原因,驾驶员刘某主动承认:是自己在开车时看手机,没注意到对向开来的宝马车,才发生的对撞。

原来,今年26岁的小刘家住统景镇,是一名网店店主,当天,他驾车去市区采购商品。“双十一”临近,小刘的网店也在搞网上促销活动。为了不耽误赶路,又能早早把促销消息发布出去,正在驾车的小刘索性来个“一心二用”:他一边开车一边打开手机发布折扣优惠广告,在他看来,这样“赶路、促销便可两不误了”。可是,令小刘没想到的是,他刚刚将目光停留在手机上不到5秒钟,促销的广告才打了十来个字,就“咚”的一声,自己的车子撞上了什么东西。

“当时只顾着看手机了,没来得及看路,后来才晓得把宝马撞了……要不是我系了安全带,说不定就出大事了,现在想想真是太可怕了。”回忆起事故发生瞬间的情形,小刘脸色煞白,惊魂未定。

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民警对小刘驾车时观看手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民警告诉小刘,交通安全与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任何影响安全驾车的行为都是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危险,而且违法。驾驶员在驾车时绝对不能分散注意力,要对自己及他人负责。听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小刘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再也不敢开车看手机了。

驾驶员刘某驾驶机动车时分神引发交通事故,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小刘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事故造成的数万元损失,也将由小刘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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