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绍“富商哥哥”当男友 实为自己假扮骗上百万

发布时间:2016-11-11 15:25:57

李某假借将自己的“富商哥哥”介绍给朋友刘某当男友之名,丧心病狂地从刘某处骗取钱款高达138万元人民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1年11月,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刘某相识。李某向刘某虚构其有个“哥哥”名叫“张某”,在某跨国公司担任高管,经济条件好。被告人李某谎称要将“张某”介绍给被害人刘某作男朋友。

被告人李某她谎称其“哥哥”张某命运不好,如果要与被害人刘某结婚,则须由刘某出资由其“哥哥”在寺庙为刘“祈福”,且祈福期间二人不能见面、通电话。被告人李某假借“张某”的名义与被害人刘某短信联系,实施诈骗。

此外,被告人李某还以“张某”可以帮助刘某解决工作、让刘某送礼物等名义对刘某实施诈骗。

法院查明,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刘某现金共计138万余元,且已全部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陷瞒真相,骗取他人现金13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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