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归还失主手机 100元酬谢费嫌太低
发布时间:2018-01-08 13:48:131月1日晚20时30分许,一辆从渝北区红锦大道开往渝北区胜利路的出租车如约而至,司机李师傅亲手将当日凌晨6点王女士不慎遗失在车上的一部黑色苹果7手机归还。按理说,拾金不昧的精神得到彰扬,谁知双方却因“酬谢”费产生了纠纷。
事发当晚,李师傅将王女士手机归还后,王女士掏出钱包准备给李师傅100元感谢费。李师傅不同意了,他说:“今天是新年第一天,我放弃了跑外地的长途,误工费、气费你应该给我算吧!”但王女士不同意这个说法,她说:“捡到东西在明知失主的情况下应该归还,至于给你酬谢就看我的意愿了,怎么能你说多少是多少呢?”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师傅只好拨打110报警求助。
两路所民警到达现场,从拾金不昧可以“谢绝回报”、索要合理范围的误工费、失主“知恩图报”等多个角度进行协调,并对“捡到丢失东西不归还涉及法律责任”方面进行普法宣传。经过民警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支付了200元的车费及误工费等损失,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来源:实况新闻—重庆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