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肥猪在高速路上奔跑 竟有两位“失主”来领
发布时间:2017-12-25 11:36:46
高速路是用来给车辆通行的,偏偏有猪来“凑热闹”!2017年12月24日13时15分许,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总队指挥中心指令,有过路驾驶员报警称沪蓉高速公路下行方向马垭口隧道(巫山县境内)有一头猪在车道上,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要求执法人员迅速赶前往处置。
接到指令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号牌为鄂Q***的红色箱式货车停在隧道应急停车港,生猪挤满了货箱里用栅栏围成的两层“楼房”。而隧道检修道里面还有一只大肥猪在自由行走奔跑。该车驾驶员称这条猪是从自己车上掉落的,正准备将它装上车带走。

执法人员合力将“猪”归原主
执法人员观察后注意到,该货车车厢的栅栏完好,猪应该不可能会掉出来,遂通知巫山监控中心调取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就在这时,执法人员又接到报警,对方称自己驾驶一辆皮卡车在马垭口隧道掉落了一条猪在路面上,自己正往回赶往现场,请执法人员也帮忙查找。不久,一辆号牌为渝F***的皮卡车到了现场,车厢里边也是一群大肥猪,驾驶员称由于装运生猪的铁笼门锁扣断裂,这头猪从车上掉落,由于隧道里面不敢停车,遂到前方收费站掉头后准备返回寻找,担心猪被惊吓引发事故,这才打电话报警。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车辆装载情况和货单,并调取事发现场监控录像比对,确定这头猪是从皮卡车上掉落的,而红色货车驾驶人也承认,猪确实不是从自己车上的。随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皮卡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帮助他把掉落的猪抬回车上,挽回了数千元的损失。
高速执法人员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掉落、遗撒物品等影响行车安全的,一定要及时报警;驾驶人在出行前要对车辆的护栏、锁扣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按规定装载,防止运输途中因牲畜挣扎、顶撞造成跌落,如果因此引发交通事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来源:渝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