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手机电脑卖的钱要上交 还被连赔带罚6200元

发布时间:2017-12-11 17:13:46

 

他姓谢,来自四川。

但最近他收到了璧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判决要求他退赔他人的经济损失2200元,自己变卖得到的1400元也要上缴国库。

这样还没完,他还面临拘役1个月,处罚金4000元的处罚。

他到底做了什么?

这个事儿,还得从2016年5月说起。

2016年5月的一天下午,他一人在璧山城里闲逛,由于手头紧,于是打起了歪主意。

趁员工都在上班,他悄悄地来到了红宇大道一装饰材料公司的员工宿舍内。

他挨着宿舍看了一遍,发现有一扇门没锁,房间里面床头还放着一部手机和100元现金。

没有多想,他拿着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并将手机以800元的价格卖了。

过了4天,他又跑到了青杠塘坊的一家公司里,用同样的手法,偷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以600元的价格卖掉了。

可他不知道,他第一次动手之后,就已经被警方盯上了。

再过两天,警方将他抓获。

经过鉴定,他第一次盗窃的手机价值2100元,第二次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价值1300元。

笔记本电脑在当日被扣押还给了失主。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刑事拘留和监视居住,近日璧山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最后经过一审,法院对他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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