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大狗咬伤索赔遭拒 对方:无理取闹!

发布时间:2017-12-01 17:33:53

近日,家住江北花园路附近的任大姐称:自己十分倒霉,去地产公司拿房产证,但房产证没拿到,还被狗咬伤了。


任大姐介绍说,当时自己去大厅里面拿房产的时候,准备去楼上上个厕所,结果突然从办公室冲出来一条黑色大母狗,咬着任大姐的小腿不放。

任大姐大声叫,但是没有一个人前来帮她。随后,任大姐请求工作人员给她买一块肥皂来清洗一下伤口,可是依旧没有理会她。工作人员还骂任大姐不要脸,说是已经调取了监控,并没有被狗咬到,希望任大姐不要无理取闹。

任大姐听后十分愤怒,认为咬伤自己的狗是开发商这边喂养的,现在自己要求开发商那边赔偿2000元的营养费和误工费。但是,开发商说要拿2000元的赔偿可以,但是要签订一个协议,承诺“只要收到了这2000元钱后,开发商和任大姐之前的权利和义务全部了结”,任大姐拒绝签订协议。


后来找到开发商的经理,经理回应称:售楼部并没有人养狗,可能是野狗咬伤了任大姐。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带任大姐去医院进行了包扎治疗,给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后来任大姐要求赔偿2000元钱,开发商这边觉得2000元算是给任大姐的补偿,希望任大姐拿了2000元钱后,不会再来要钱,所以需要签订一个协议,但是任大姐不接受这个协议,认为只要签订了这个协议后,自己要是因为被狗咬,导致狂犬病怎么办?那时候应该找谁负责。

后来在双方的协调下,开发商这边同意了任大姐的请求,将协议里面的“只要收到了这2000元钱后,开发商和任大姐之前的权利和义务全部了结”这句话取消,以后任大姐如果因为这次被狗咬而引发的狂犬病,开发商这边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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