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看好就签字 当场反悔还是损失了300块
发布时间:2017-11-17 13:53:17

侨侨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因为实习单位离学校较远,于是他选择了自己在外面租房。
在网上搜寻租房信息后,侨侨和一个叫小家联行中介公司联系上了。而且当天下午就去看了房。
粗略地看了房之后,侨侨觉得,这个房子还可以。于是就交了定金,跟着也就签了协议。
等他再仔细查看房子里的设施时,他却发现,没得空调和洗衣机等硬件设施。
这个时候,侨侨不想再租用这套房屋。
于是,他希望中介公司能够退还自己已经支付的定金,但遭到了中介公司的拒绝。
侨侨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11月6号,接到侨侨投诉的市工商局随即安排了渝北工商分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说起来,侨侨也真是因为没有太多社会经验,才给自己带来这么多困扰。
在侨侨和中介公司支付定金后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如果因为侨侨自身原因不租房,定金是不退还的。
而侨侨也许并没有仔细看协议内容,就草草签了字,表示认同。
最后,渝北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分别联系了侨侨和中介公司进行调解。
11月16号,市工商局公布了调解结果。
由于双方纠纷导致房屋无法重新出租产生的损失,侨侨需支付300元;剩下200元定金,由中介公司退还给侨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