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碰撞双方各执一词连行车记录仪都不能分辨
发布时间:2017-11-14 17:19:35
今天的案子,是发生在重庆近郊高速公路上的一起两车碰撞事故,一辆是面包车,一辆是越野车,他们“亲密接触”的后果还是挺严重的,面包车侧翻倒地,并且撞到了左侧护栏,护栏上有几十多米长的滑痕。
当时这两辆车上有好几人都受伤严重,其中,面包车上有一名高龄老人当场昏迷。

据执法队员证实,事发当天天气情况不错,出事路段平直,视野开阔,这两辆车怎么碰到一块了呢? 越野车在超车道上行驶,面包车是在行车道上行驶 ,各行其道,本来不应该有事故发生 。
是在超车道上接触的呢?还是在行车道上接触的?如果在超车道上接触的, 是面包车(主动)接触的,如果在行车道上接触的,就应该是越野车的责任。不过,两辆车的驾驶员都不承认自己有错在先。
在案发路段的地面上,有许多碰撞的和刹车的痕迹。根据这些痕迹,执法人员勾勒出当时的一个大概情形:同向行驶的面包车和越野车因为某种原因发生接触之后面包车发生了侧滑,冲向了左侧护栏,擦碰一段距离后,侧翻在了路上;越野车碰撞后往前滑行了几十米才最终停下来。
由于双方车速都很快,所以整个事故来得突然,过程迅猛。碰撞发生后,越野车驾驶员老江受了点轻伤,当时车上只有他一个人。但老江认为是对方车的责任。
面包车驾驶员老陈受伤就严重多了,由于侧翻,他整个人困在驾驶室内,经过好长一段时间抢救才得以脱险,不过,他的双脚严重骨折,身体多处受伤。对于这次事故,老陈认为责任全在越野车一方。
双方各执一词,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证人,附近的监控探头也没有拍到有用的画面。那,究竟是谁有变道不当行为?又是在哪里撞的车呢?
执法人员对事故路段地面的痕迹进行了分析,虽然事发路段的公路上有很多散落物,但面包车侧翻倒地前留下的侧滑印记清晰而又显眼。
这两条侧滑印,是面包车侧滑时留下的,印记的起点,刚好在面包车行驶的中间行车道上。执法人员推测,侧滑印的起点,很有可能就是事故的碰撞点。但要证实这一推测,怎么证实这一推测呢?
执法人员在越野车车上找到了一段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画面显示,事发之前,面包车行驶在越野车右前方几十米远外。越野车加速准备超车,当时它处于一个弯道,车子也在向右打方向过弯,而这个时候,面包车也有向左变道的趋势。
不过,这个画面却没有记录下碰撞时的画面。所以从画面来讲,不能完全确定,究竟是越野车变道,还是面包车变道。
仅凭地面痕迹和行车记录仪画面很难断定最准确的碰撞位置,事故鉴定专家团队决定用一个新的技术手段来找出事故的真相。
八益司法鉴定中心尹志勇教授将越野车行车记录仪的画面进行拆解,运用图像融合技术,把相邻两帧图像拿出来分析,看它们之间差异最大那一帧,根据每一帧画面之间的差异,来确定发生碰撞的时间点。
根据这两帧差异最大的画面的时间点,将其与监控画面的内容相匹配,再对应到案发现场的具体路段,很快,尹教授和他的团队确定了这起事故发生的准确碰撞点。
通过比对,红色圆圈圈出来的这个小点就是事故当时的碰撞点,这个结果,让执法人员和很多人始料未及,因为这个碰撞点,位于超车道!这与之前判断的结果不但不相同,而且相差甚远。这个留在现场的侧滑印记,与碰撞点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啊!也就是说,当时是面包车向左变了道,他并不是保持在行车道上开车时受到的撞击。
尹志勇教授认为越野车确实有右转的趋势,但同时又认为,有右转的趋势不等于它就压线了,这需要利用他们的第二个方法来判断。也就是轨迹匹配法。
这辆越野车开到一个平坝里面去做实验, 顺着越野车右侧轮胎的边沿, 延长线摆相应的锥形桶, 也顺着左侧轮胎的边沿线摆锥形桶,摆了以后,再通过车载的行车记录仪把相应的画面拍下来。
接着将拍下来的画画与行车记录仪的画面进行比对分析,这样就可以看到轮胎走过的离分道线有多远的距离,在这个画面里面轮胎的右侧边缘在什么位置,从反光条上可以看到,风格栅从右往左数,第八个格栅位置(对应的就是右侧轮胎里沿)这个方法一比对就知道了,他的轮胎走的地方很明显是在超车道上。
通过比对发现,当时越野车的右侧轮胎是处于自己的车道上的,还没有变道出去。
经过计算,两车接触的时候,越野车的右侧轮胎距离他右侧的分道线还有0.59米,说明它当时还在自己的车道内。前面说到面包车当时有左转的趋势,而这起事故的碰撞点在超车道内,就证明在事故发生时,面包车偏离车道或变道不当,侵占了越野车的正常行驶轨迹,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来源:第一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