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危险驾驶被罚

发布时间:2017-02-12 11:02:49


     2月10日,江北交巡警支队收到一起汽车擦挂事故肇事驾驶员朱某的血液检测报告,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4mg/100ml,远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两倍,涉嫌危险驾驶。

    2月7日下午15时,朱某驾驶着自己的渝A50KXX小型客车返回自家楼下停车场时,不慎擦挂一辆宝马轿车,对方要求朱某赔偿2000元,双方因无法协商一致而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朱某满嘴酒气,遂转由交巡警大队处理。17时,石马河大队警官到达现场,对朱某当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表明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涉嫌醉驾驶。

    据朱某讲,自己持A3驾驶证,是某公交公司驾驶员。目前,朱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江北交巡警支队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朱某的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提出驾驶申请,同时还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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