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ATM开通新功能 转错账可以在限定时间内撤销交易
发布时间:2016-11-24 09:46:4312月1日起,无论银行柜台还是ATM(自动柜员机)转账,都要开通新功能。昨日,记者从中国银联重庆分公司有关人士处了解到,该公司正在对重庆地区ATM系统进行调试,确保ATM新功能运行。
央行规定,12月1日起加强转账管理,通过银行柜台、ATM、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渠道转账,都有新功能或规定。转错了账有后悔药——可以在限定时间内撤销交易。
按照央行规定,12月1日起通过银行、支付机构转账可以选择转账方式和转账时间,主要有3方面变化:
一是可以在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之间选择,也只有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
二是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动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三是在银行通过自助柜员机办理转账业务时,会有汉语语音提示,并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12月1日起到银行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应当与银行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重庆晚报记者张彬陈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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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多账户要问一二三
个人结算账户: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实现免费。
个人于11月30日前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多个Ⅰ类户的,银行应当对同一存款人开户数量较多的情况进行摸排清理,要求存款人作出说明,核实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银行应当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使存款人运用账户分类机制,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
个人支付账户:12月1日起,个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
支付机构应当于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
(重庆时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