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者被拘留5日,警方破获重庆首例盗窃“共享单车”案

发布时间:2017-04-14 09:43:35






      记者4月13日从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获悉,虎溪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近日破获我市首例盗窃“共享单车”的案件。涉案者周某将“小黄车”上印有二维码和编号的身份牌和密码锁卸下,并把车身颜色改成了黑色,不过还是被群众发现举报。

     3月2日,虎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学城富力城电影院楼下,有人盗窃“共享单车”。值班民警段少君、李东立即赶到现场,将涉嫌盗窃的违法人员周某当场抓获。

     据周某交代,为了能长期免费使用“共享单车”,他卸掉“共享单车”的二维码和密码锁,用喷漆将车身喷成黑色,还买了一把挂锁来锁车。

     警方介绍,周某的行为虽然符合盗窃罪的构成,但涉案数额较小,再考虑到周某认罪态度较好,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周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目前,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办案民警表示,“共享单车”进入沙区西部新城以来,虎溪派出所接到了多起针对“共享单车”的报案。案情主要体现在:“共享单车”被使用后未复位上锁,又被其他人骑走,造成纠纷;“共享单车”被一些用户上私锁,或推进楼道无法被其他用户发现等。为此,办案民警向“共享单车”的运营单位提出后续管理建议:

     首先,加强和完善“共享单车”的定位功能。其次,骑行者与“共享单车”应绑定责任。第三,相对固定“共享单车”的集中停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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