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高速冲关 两次不听指挥被罚4500元
发布时间:2016-11-29 10:54:06
一辆货车因涉嫌超限直接冲过高速公路执法检查点,最终在服务区被执法人员拦截。可就在执法人员押送下道的途中,货车司机再次加速驶过匝道口,向前逃离,最终在彭水西收费站被查处。
2016年11月28日上午,当事人杨某来到执法站接受处罚。
重庆时报记者从驾驶员杨某处了解到,:2016年11月25日19时,他驾驶鲁NB号货车从恩施往彭水方向行驶,需要运送一批电动车到彭水,途经黔恩高速舟白服务区执法服务站点。当有执法人员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的时候,杨某并没有停车,而是直接开了过去,因为知道车辆装载的货物不符合标准,有超宽的嫌疑,怕被查处到罚款。
事发后,执法人员立即驾驶巡逻车一直跟随冲关货车后方,并使用喊话器责令其到下一个服务区停车接受检查,同时安排其他执法人员在服务区等待拦截。
25日19时50分左右,货车在包茂高速(黔江往重庆方向)清平服务区被拦截。
据了解,经过现场测量,该货车货宽度达到3.2米,且当事人并未办理相关超限运输许可,存在宽度超限的违法行为。由于杨某驾驶车辆冲关且不听从执法人员指挥,执法人员将依法暂扣当事货车,货物由当事人自行转运。
哪知,在执法车辆押送货车准备下道的途中,货车再次不听从指挥,没有跟随巡逻车下道,向前继续行驶。执法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支队值班中心,增派执法人员在彭水西和彭水冬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情况。最终杨某在彭水西收费站被查处。
杨某事后解释道自己在清平服务区被查处的事后知道自己错了,但是以为扣车也要扣货物。“如果今天(25日)晚上不能顺利交货,就拿不到货款。”而事实上,执法队员表示,暂扣车辆后货物应该由当事人自行转运。
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杨某被处以4000元罚款,车辆因超限装载被处以500元罚款,共计4500元。高速执法部门提醒:希望广大货运驾驶员提升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运输,增进法律知识,在高速路上安全文明行车。
重庆时报记者 姜念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