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开始了! 重庆将公布各区县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
发布时间:2016-11-21 16:30:28制定各区县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以及重点旅游线路组(接)旅游团队诚信参考价,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将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
今天,重庆时报记者从重庆市旅游局近日发布的《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了解到,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明年4月,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强化综合监管力度,优化旅游市场秩序,着力解决“不合理低价游”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
将制定并公布各区县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成立重庆市旅游局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工作组,并加强联动税务、工商、公安部门、物价、宣传等部门,实施标本兼治。
重庆时报记者从该《工作方案》上看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区县旅游局将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我市各区县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以及重点旅游线路组(接)旅游团队诚信参考价,及时向社会公布。
同时,将设立并公布“不合理低价游”投诉举报热线,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不合理低价游”的线索。支持媒体曝光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 委托其他旅行社将被查处
在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旅行社经营工作中,还将查处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
查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为。
查处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行为。
查处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以及未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未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地接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等行为。
明年2月底前集中整治 建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根据《工作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明年4月,明年2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将加大检查力度,市旅游局以有关监管部门领导带队督查检查和媒体记者、社会监督员暗访调查两种方式,组织开展全市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督察检查。市、区县旅游局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自费旅游景区和演艺场所等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检查的威慑力,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此外,对投诉、举报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不合理低价游”线索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将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实行督办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