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书结账时 店主给了他这样一张一元钱
发布时间:2017-11-22 17:34:08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城区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这种在人民币上写字、打广告的行为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内容,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市民发现这种钱币,应该到银行部门进行兑换,银行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